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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清查

  1、清查告知。清查前开展宣传活动,发放清查告知书。

  2、资料准备。将清查底册、普查区地图导入PAD,准备普查员工作证件、纸质清查表及用品。普查员规划和安排“地毯式”清查的路线和时间。

  3、实地清查。根据普查区地图,逐户清查,使用PAD采集建筑物相关信息,判断清查对象类型,填写纸质清查表,PAD采集录入数据并审核改错。

  4、数据编码与审核。普查员上传PAD采集的数据。各级普查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进行编码赋码,组织名录库及相关专业按照职责分工随报随审,完成清查数据的审核工作。

  5、查疑补漏。区级普查机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清查数据与清查底册的差异情况、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情况组织街道级普查机构开展查疑补漏。

  6、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抽取部分普查小区,逐户调查核对。将清查数据与部门数据和统计调查数据等进行比对分析,评估清查数据质量。

  7、上报清查结果。各级普查机构完成清查数据审核验收后上报清查表和清查底册。

  具体按照及《深圳市龙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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