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深圳“文化东进”战略,加快打造深圳东部“文化高地”,积极做好场馆服务部演艺、展览等艺术文化活动宣传推介工作,展现场馆服务部良好形象,我局拟委托专业社会机构提供场馆服务部2021年-2022广告设计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名称:2021年-2022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场馆服务部广告设计服务;
(二)内容: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场馆服务部一年广告设计,对场馆服务部日常演艺、展览等活动宣传设计提供服务,一年广告设计数量预计不低于129套;
(三)费用:总费用控制在15万元以内;
(四)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资质条件
(一)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
(二)有丰富的广告设计经验,经验丰富的人员团队。
三、公告时间
2021年12月6日起至12月10日止。
四、受理时间
投标材料请于12月10日下午18: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工作人员将与符合条件且通过综合初审环节的机构联系,其余投标单位不逐一通知,相关投标资料不退回。
五、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策划创意、团队保障、特色服务等方面全面评审打分,并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六、提交材料
(一)报价表(报价单必须盖公章);
(二)服务方案,包含设计创意、方案对招标需求的满足程度、文化演出类设计作品创意、文化演出设计作品主题、团队保障、经费预算等;
(三)服务执行,包含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团队人员保障、服务管理等;
(四)综合实力,包含服务经验、企业资质、履约评价等;
(五)以往作品,文艺演出活动相关海报作品三到五份;(六)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单位简介及诚信资质材料;
2.公司营业执照正本、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和项目主要负责人业绩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一)、(二)、(三)、(四)、(五)、(六)六类材料按顺序放入密封袋内(密封处需加盖公章),共5套快递或直接送达场馆服务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大道8308号D区506联系人:缪小姐)。
七、评分表(见附件1)
八、咨询方式
业务联系人:余小姐,电话:0755-89558992。
投标联系人:缪小姐,电话:0755-89558993。
附件:
1.评审项目评分表
2.场馆服务部2021年12月-2022年12月设计量预算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