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化中心位于龙岗区龙城广场东侧,占地36153平方米,建筑面积86459.14平方米,于2005年7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场馆内进驻了龙岗区图书馆、龙岗区文化馆、龙岗区大剧院和音乐厅、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场馆服务部、龙岗文博展览馆等公益单位和项目。龙岗区文化中心致力于为深圳市民提高文化演出、阅读、图书借阅、群众文化、文化和文博展览、日常休闲等服务,已经成为龙岗区重要的文化场馆。本项目位于龙岗区文化中心B区五楼,建设面积为666平方米,改造后用途为员工就餐区。
二、项目要求
(一)更新目标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B区五楼,由原闲置的多功能厅改造而来,建筑面积666平方米,更新天花、墙面、照明设施、电力设施;新设烹饪间、新增厨具、食材加工区、食材清洗区;更新消防设施;新设燃气管道等。
(二)现场勘查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自行联系招标人踏勘。
(三)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拆除、装饰和安装交付工期为60个自然日,按收到招标人按合同支付的首笔预付款之日起计算。
2.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完成施工,自检合格后;经由招标人验收合格通过为准。
3.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更新天花、墙面、照明设施、电力设施;新设烹饪间、食材加工区、食材清洗区等功能区;更新消防设施;新设燃气管道等。施工过程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深圳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
(四)费用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9.186075万元。投标人必须按本公告附件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竣工结算按现场实际结算。
(五)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选定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单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天眼查”“中国信用”“龙岗诚信网”等平台查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有关联的单位,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多家有关联单位投标的,报价低的那家视为有效,其他无效。
四、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5月31日18:00前报送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方式
(一)投标所需提交资料:
1.资格性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批准文件和资质文件;
2.报价单: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公告所附项目明细的数量、规格、报价单价、总价等;
3.技术性文件(请按评分标准编制文件);
4.企业诚信承诺函;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
6.登录“信用中国网”,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7.登录“深圳信用网”,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8.登录“龙岗诚信网”,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5、6、7项,如果未查到企业信用信息也要截图提交。
以上资料必须都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递方式: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用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应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封条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密封后的材料请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D区508室;联系人及电话:张工,0755-89558993,曾工,0755-89558518。
附件:
1.评分标准
2.项目清单明细
3.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3年5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