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人力资源服务业招商活动项目供应商,现就项目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业招商活动
2.服务地点:上海、北京
3.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批示指示和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招商稳商优商“一号工程”部署要求,中心拟在今年开展2次招商活动,分别于4月下旬前往上海开展招商活动,10月底前赴北京开展招商活动,通过与知名人力资源机构开展调研座谈、招商推介等方式,更好推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
4.项目预算金额:27.33万元
5.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要求
该活动需组织6名工作人员分别前往上海、北京两市开展招商活动,其中上海5天4晚,北京4天3晚。
(一)部分费用标准
1.住宿差旅标准为:上海:500元/人/晚;北京:500元/人/晚;
2.伙食标准为:100元/人/天;
3.市内交通费标准为:80元/人/天;
(二)行程要求
1.走访两地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进行宣传推介,邀请机构在我区设立子公司;
2.在两地召开招商推介会,拟邀请当地知名机构参会,宣传推介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扶持政策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组织意向入驻机构现场签约,并跟进后续引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驻龙岗;
3.与两地人社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学习调研两地政府对于人力资源业发展的情况介绍,了解政策支持情况、发展规划等,邀请当地人社部门推介机构落户我区。
三、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网”为供应商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日前查询结果为准。)
四、 投标方式
(一)投标资料
1.报价单(至少应包含伙食费、住宿费、招商推介会费、会务费、人身意外险、临时性支出等相关费用明细);
2.服务方案(至少应包含行程安排、活动执行、承诺服务质量等相关内容);
3.企业信用;
4.距项目申报截止日五年内同类服务经验;
5.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根据实际需求填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 诚信承诺书。
(请按投标材料序号制作标书,标书请提交6份,缺少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9:00-18:00,可将投标资料盖章密封邮寄或直接送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902室(联系方式: 28226492叶小姐;28476351伍小姐)
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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