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不需办理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合同期未满,双方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在《注销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登记员在三份合同上盖“注销合同登记章”或“注销合同备案章”,并将当事人的合同退回,租赁所的合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