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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申请刻制印章须知

  一、新办的:(公章、财务章)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个人独资,个体户,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原件,公章规格:φ3.8不带☆

  5、分公司:同公司的一样,当新办的企业,公章φ4.0☆

  二、变更的:

  1、变更通知原件,复印件;

  2、新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新的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旧的刻章卡;

  4、所有旧章都得上交作废;

  三、发票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主原件、复印件,刻章登记卡。

  四、合同章: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印鉴原件、复印件;刻章登卡。

  五、业务章: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刻章登记卡。

  六、补刻章卡: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法人身份原件,登报报纸原件;

  七、遗失印章补办(法人亲自去办理):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刻章登记卡;报案报纸原件。

  八、其他部门章: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刻章卡。

  如有变动以当天印章审批处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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