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企业开办

分支机构和个人独资企业怎么注销?

  答:企业可自行选择走一般注销或者简易注销。分公司简易注销申请材料为: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原件一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和所有副本原件;分公司一般注销的申请材料为: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3.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和所有副本(原件);4.隶属单位关于撤销分支机构的决定;或者法院破产裁定或依法予以解散的文件;或者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原件1份)。材料清单也可参照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