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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

  一、可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选择“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点击“在线申报”,具体流程如下:(1)明细数据采集 点击“新建”录入撤回内容后点击“保存”,(2)数据申报 点击“生成申报数据”,点击“打印报表下载”,选择PDF或者EXECL下载后打印,并在纸质报表上签字、盖章,保留备用。上传相关纸质资料的电子扫描件,若资料上传不成功,可跳过该步骤,直接进行“正式申报”,并在申报后,通过邮寄、@深税、到办税服务厅等方式提交纸质资料。

  (3)申报结果查询 查看审核状态、审核流程信息,直至成功发放。审核失败的,审核流程信息为“已作废”,可在税务事项通知书中下载“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查看不予受理原因。

  二、外贸企业离线系统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操作如下:进入外贸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正式版,选择“向导-备案申请向导”

  (1)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选择“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点击“增加”录入数据后,点击“保存”;

  (2)生成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选择“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申报”,点击“确认”按钮生成申报电子数据。

  (3)打印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表,选择“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点击“确认”,并在纸质报表上签字、盖章,保留备用。

  然后打开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资格信息报告”选择对应的业务点击“离线申报”,进行如下操作:

  (1)上传申报文件

  点击“上传”按钮,选择文件后进行上传。

  (2)资料上传

  点击“资料上传”,将相关纸质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拍照件等jpg、jpeg、bmp、png、pdf、doc、docx、xls、xlsx格式文件压缩为ZIP格式文件上传。

  如资料上传不成功,请跳过该步骤,直接进行下一步电子数据“申报上传”。并在申报后,通过邮寄、@深税、到办税服务厅等方式提交纸质资料。

  (3)审核结果查询

  在上传页面查看审核状态、审核信息,直至成功发放。审核失败的,审核流程信息为“已作废”,可在税务事项通知书中下载“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查看不予受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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