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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的时间范围是什么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六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税优惠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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