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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改为原始分后,同分如何录取?

   录取以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各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中考单科等级成绩、中考六科原始总分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划定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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