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目前已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实现“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
《实施意见》落实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全科开考”的要求,即学业水平考试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
各科目考试时间按学完即考的原则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或九年级下学期进行。
对比现行的考试科目,主要有四点变化:
一是新增道德与法治科目,与历史合卷考试;
二是继续推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以等级呈现;
三是将体育平时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纳入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
四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音乐和美术科目考试全市统一命题,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