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婚育收养

深圳市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的是否一定需要集体户口首页加盖公章?

  答: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当事人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表)包含户口住址、当事人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内容的,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