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2012修订)》 第二章 政府采购参加人 第十七条 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的,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
(二)发现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
(三)解答有关评审工作的询问或者质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