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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广东省司法厅出实招

  近日,广东省委平安广东建设领导小组社会治理专项协调组召开广东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视频会。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广东省司法厅等单位分别就本地本单位探索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的做法、成效和经验作了交流发言。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 精准发力串珠成链

  奋力推动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健全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突出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推动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作为广东省今年首部地方性法规出台,推动《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一批事关社会治理的法规规章相继落地。

  ▲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广东省5个地区和项目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公示名单,数量全国居前。

  ▲推动出台广东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相关规定,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部设立法律顾问室,有效保障政府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累计取消证明事项1220项、仅保留36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广东省全面推进。

  ▲优化升级广东法律服务网,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普及化、一体化,推动向智能化、精准化迈进,服务总量逾946万次。实施公共法律服务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开通公共法律服务“厅长热线”。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修订实施《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机制,实现广东省市两级全覆盖、县级覆盖率超过90%。

  ▲组建广东省市两级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疫情以来共为7.1万余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说事评理”调解模式,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室278家,打造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019年广东省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突破46万件。

  ▲持续推进“法援惠民生”,推动修订实施《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援助范围扩大至覆盖全省约25%的人口,实现省市县三级法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有效助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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