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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关于公开征选“龙岗区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建设改造文体设施项目”采购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26 来源: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确保龙岗区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健康体魄,切实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维稳、重大活动安保等任务,现计划建设总面积约370平方米的文体设施建设项目,内容包括改造健身房、乒乓球室和羽毛球气排球馆等设施。

  二、项目名称

  龙岗区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建设改造文体设施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龙岗区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建设改造文体设施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应包含:

  1、健身房:包含跑步机2台、划船器1台、商用椭圆运转机1台、综合训练机1台、背肌练习椅1台、水平练习凳1台、多功能可调式练习椅1台、多功能可调式仰卧板1台、哑铃架1台、哑铃8对及专业运动地板约58平方米。

  2、乒乓球室:乒乓球桌2张、乒乓球围挡4张、乒乓球地胶约92平方米。

  3、羽毛球+气排球+篮球架场:定制篮球架1个、网柱1副、气排球羽毛球地胶约220平方米。

  4、现场施工检修。

  5、器材运输、安装、高空作业、调试、验收。

  (二)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止。

  (三)项目费用

  本项目采购费用总价包干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

  四、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我局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做证据留存。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4、根据深龙财〔2019〕179号《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将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再次对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以发出之日的二次查询结果为准。

  五、公告时间

  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1日。

  六、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分标准。

  七、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详细报价;

  2、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方案(按以下要求进行编制:尽量详细表述承接此工作的主要工作理念、工作方案、工作时间计划及最终成果);

  5、其他评分标准中作为评分依据的相关材料。

  注: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91日(周15:00之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136室,收件人:高小姐,电话:0755-28269804。

  八、咨询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洪工,联系电话:0755-28948871。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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