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关于血球仪设备招标的公告(招标编号:2022092614)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2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血球仪设备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详见附件1)。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一、凡是报名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详见附件2,请各投标商仔细阅读)。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诚信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二、递交资料时间:2022年9月26日8:00-2022年9月30日17:00工作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请各投标商按公告要求准备以下资料,每个包组制作纸质投标资料一份(详见附件3)、电子版一份(含可编辑word版、纸质投标资料盖章扫描PDF格式),递交至我院5栋202室,具体如下:

  (一)所投产品资料:

  1、一类产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及相关附件,二、三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及相关附件;

  2、不作为医疗器械注册产品须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打印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文件;

  3、凡国产医用消毒产品,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以及检验报告;

  4、设备彩页、外形图片及主要功能、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

  5、主要技术要求偏离表;

  6、所投产品以及产品所涉及的耗材、试剂、易损件、零配件、选配件的报价和优惠价,不高于深圳及广东最低供货价;

  7、产品配置清单(含分项报价),配齐满足技术性能且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附件,含计量检测费用与医院数据传输系统的接口,负责LIS、HIS系统端口费等,无需另外购置即可满足临床需求。

  (二)国产产品生产企业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所投产品,否则投标无效),一类产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及相关附件,二、三类产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及相关附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有);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

  (三)代理企业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所投产品,否则投标无效):二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相关附件;三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及相关附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有);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

  (四)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企业及各级代理商开具的销售代理授权书,英文授权必须有中文翻译(若是针对我院项目开具的授权,须提供授权原件,其他授权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其他资料:

  1、销售企业法人证明文件(原件);

  2、销售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销售企业法人对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销售企业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承诺函;

  6、商务条款及售后服务承诺;

  7、近三年同品牌型号设备用户名单(单位名称、所投品牌型号),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含配置清单)、发票及验收报告,不提供视为无用户;

  8、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方式详见附件5)。

  五、注意事项:

  (一)以上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提供证件资料模糊不清、不全、不按顺序排列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受理,恕不另行通知。

  (二)以上投标资料将作为评标重要依据,如资料存在缺项或不全均视为该项没有,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请各投标商递交投标资料前认真核对投标文件及仔细阅读招标公告条款。

  (三)综合评分法评分要素:

权重

价格部分(30)

技术部分(45)

综合实力部分(15)

服务部分(10)

评分要素

投标报价得分

运行成本的合理性

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可靠性

操作的简便性、易用性以及产品的兼容性和扩展性

设备配置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产品使用情况

供货时间/完工期

免费质保期

售后服务情况

  (四)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五)如发现恶意投标、串标、擅自撤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被查实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医疗设备采购活动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六)所投设备必须是全新的,且为近2年内生产,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产品报价目录单独密封。

  六、有关本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查询。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5栋202室医学装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叶工0755-28360269。

  附件:

  1.血球仪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2.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3.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模板)

  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十个不得”告知书

  5.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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