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之盛公司关于办公饮用水服务方履约评价结果和续签年度服务合同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工程类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文件,我公司采用特殊情况采购,对履约评价为优秀的长期服务供应商,实行合同续期奖励的方式续签办公饮用水服务合同。

  按内部程序,我公司对长期服务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九龙峰潭公天然饮用水经销部进行履约评价,综合评价为“优秀”档次,经龙之盛公司领导班子2348次会议研究审定,由深圳市龙岗区九龙峰潭公天然饮用水经销部为龙之盛公司办公饮用水供应商,并按原合同内容、原服务质量、原服务价格续签《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2023—2024年)》,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1次,期限1年。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小姐,电话:0755-28957792

  深圳市龙岗区龙之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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