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及市统计局工作要求,12月省统计局将到深圳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内容
12月上旬至12月中旬将抽查1-2个区,每个区抽2-3个街道一定数量的“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查其2019年年报和2020年定报报表主要指标数据质量情况,核查有关地方和部门是否存在干预统计调查对象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等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核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依法切实履行统计义务,是否存在瞒报、少报、漏报,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以及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要积极主动配合执法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材料,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按要求通知检查对象,保障检查时能够见到相关人员、看到检查材料;现场核查或询问时,无关人等一律回避,各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被检查对象提供虚假情况、虚假材料。
(二)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要认真对照省统计局通知文件要求,逐条梳理,逐条自查,切实查找数据整理审核、评估和日常监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或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立刻上报依法处理。请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于11月10日前确定1名统计普法联络员,并将附件1联络表报送至报区统计局;11月23日前报送自查和整改情况小结。
附件:1.联络表
2.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2020年11月4日
(联系人:黄捷斌,28925068,邮箱:lgtjjjck@l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