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关于举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7日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下午16:00。

  二、听证地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龙岗中心城白灰围一路一号生态环境综合大楼)3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均为绿码)。

  四、联系方式:0755-8486431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龙岗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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