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06日 来源: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保证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更新运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能,新增设了“政策法规及解读”“人事信息”二个特色栏目,进一步拓展职能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利用龙岗政府在线门户网站这一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以来,我局工作动态发布信息70条,通知公告22条,规划计划4条,人事信息2条,资金信息7条,特色栏目(法援故事、社矫之声和调解一线)30条,业务知识库(普法天地、常见问题)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无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无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无

  行政强制

  无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

  /

  /

  /

  /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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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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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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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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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发布有限。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改: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我区法治建设政府信息内容,加强依法治区业务宣传。

  (三)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区司法局门户网站运维和内容,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充分发挥区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如需了解更多龙岗司法行政信息,请登录本单位政务网查询。(网址:http://www.lg.gov.cn/lgsfj/gkmlpt/index)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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