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3年02月0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并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我局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龙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龙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局按照上级政府要求,在全局所有办公电脑统一安装了内网,此外,指定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文电交换系统工作,确保做到有信息及时公开,有文件及时签收。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今年,我局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并制定了我局《信息报送制度》、《公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今年,我局通过邀请专家讲解、培训等形式,分批次,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填报等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我局在龙岗政府在线我局的政务公开栏目公开“工作动态”44条、“市内要闻”108条、“区内公告”12条等;在龙岗法治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7条,其中“法治动态”73条、依法执政”54条、“法治政府”160条、“公正司法”63条、“基层依法治理”145条、“法治观察”42条;在报纸等媒体宣传报道50多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局2012年重点公开了司法局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动态及部分法律法规等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站、报纸、宣传册、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2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申请人进行行政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数量以及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办好司法局门户网站,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充分发挥区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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