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04日 来源: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2022年以来,龙岗区司法局对标上级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分类,畅通公开渠道,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作用的发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今年以来,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工作动态发布信息55条,通知公告5条,规划计划3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5条,特色栏目(法援故事、社矫之声和调解一线)22条,业务知识库(普法天地、常见问题)15条,征集调查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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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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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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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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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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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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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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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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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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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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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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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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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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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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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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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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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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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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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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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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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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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便民性以及创新工作等方面都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改: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监督与考核机制,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优化公开方式;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社会关切舆情回应与政民互动,更好地服务百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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