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司法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关于征求《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调解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23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调解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其起草说明(附件2)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1年3月24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件将意见反馈至龙岗区司法局,请在标题注明“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调解实施暂行办法”字样。为更好地交流和沟通,提交意见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0755-28285843

  政务邮箱:fawuke@lg.gov.cn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调解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调解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21年3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