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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2017年度“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龙司[2017]12

  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2017年度“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相关服务机构: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质量提升年”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指导职能,进一步宣传人民调解员先进典型,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引导人民群众更多地依靠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现将《深圳市龙岗区2017年度“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司法所于620日前以书面形式附相关图片将开展活动情况报送区司法局基层科。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174 27

  深圳市龙岗区2017年度“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城市质量提升年”,继续深化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指导职能,进一步宣传人民调解员的先进典型,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引导人民群众更多地依靠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根据市司法局《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城市质量提升年”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创新、务实、高效、和谐”的指导精神,继续宣扬“调解优先”理念,深化在法治框架下化解基层矛盾。

  二、时间安排

  20175月重点宣传,6月以后常规宣传贯穿全年。

  三、形式与内容

  (一)利用现有平台,普及人民调解基本知识

  1、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的法制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张贴人民调解宣传挂图、海报及宣传资料,有条件的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企业和物业调解组织都应当悬挂横幅或张贴相关宣传图画,营造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各调解相关单位)

  (二)善用媒体资源,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认知度

  2、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和深圳广电集团开展“有话好好说”人民调解社区行活动,整合电视、报纸和网络三大现代媒体资源,将调解知识、调解典型案例等素材整理提炼成文章、视频短片等形式,通过电视节目、报刊文章和博客、微博、微信、贴吧、论坛、BBS等网络自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报导纠纷调解成功案例。(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创新宣传方式,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

  3、开展一期“你讲我听—调解故事大赛”。组织全区的调解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故事会形式,让调解员们讲出人民调解工作职能、经验成效和先进典型案例,展现调解员的风采,并邀请调解专业资深人士作为评委进行点评,通过电视、网络、报纸三大媒体进行宣传,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4、组建一支调解宣传讲师队伍。以调解故事大赛为契机,选拔优秀的调解员,组建一支调解宣传队伍,带着他们有感染力的调解故事,到各社区进行持续的讲演,以此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5、开展一次龙岗区人民调解工作论坛暨龙岗区人民调解协会成立动员会议。邀请医疗、交通、物业等各领域的资深专业人士,讨论在当前形势下各行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困难和解决策略;同时,结合本年度区司法局关于成立人民调解协会的工作规划,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四)开展人民调解培训活动,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

  6开展街道、社区、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专职人员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邀请学者授课、案例教学、学员交流等形式提升业务能力,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使广大人民调解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常用法律、法规解答、调处一般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及工作指导力度,将方案的内容及时组织落实到各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争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落实宣传经费,使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要切实有效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总结各种矛盾纠纷典型案例、活动情况以及经验材料。

  (二)创新方法,讲究实效

  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相关服务机构要结合实际工作,精心策划,创新人民调解宣传的手段、方式、途径等,充分利用辖区的各种资源,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立足社区,多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做到既统一部署又各有侧重,既造声势又有实效。

  (三)持之以恒,建立机制

  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相关服务机构要树立长期宣传人民调解的意识,将人民调解宣传工作贯穿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个过程,纳入到司法所日常工作中去,建立人民调解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在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的同时,更应注重日常的宣传,使人民调解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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