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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龙岗社区工作准入办法》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02日 来源:龙岗区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月1日上午,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重新修订的《龙岗社区工作准入办法》(简称《办法》)等。《办法》以工作清单形式,厘清基层社区工作权责,规定了社区党委、居委会、工作站工作事项,共计256项。龙岗区领导张勇、戴斌、王延奎等参加会议。

  《办法》以清单形式,明确了社区党委、居委会和工作站的具体工作内容和相应工作责任。根据《方案》,一个社区共有256项工作事项。其中,《社区党委工作事项清单》包括组织领导、服务群众、自身建设等三大类共34项工作事项;《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包括自治共建和社区服务两大类共33项工作事项;《社区工作站工作事项清单》包括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两大类共189项工作事项。

  相比2014年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区工作事项由原来的51项细化为256项(社区承担主体责任从27项细化为158项、协助责任从24项细化为98项)。新《办法》对社区工作事项的界定更具体、实操更明确,更有利于社区开展基层治理和联系服务群众。

  《办法》还对社区工作事项的准入程序和保障制度等予以明确。《办法》包括五章十三条内容,总则主要规定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界定了社区工作的范围等相关内容;准入管理,主要确定了审核专责小组的构成以及申报准入的相关程序;工作保障,主要确定了“权随责走、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制度;监督和检查,明确了审核专责小组对违反社区工作准入情形的监督与处置。

  龙岗区委书记张勇强调,《办法》出台后,全区上下要执行好、落实好,一方面要“关好门”,管理好部门、街道往社区委派下放工作的门,不能再什么工作都推到社区;另一方面要“清扫房子”,抓紧时间梳理之前委派下放的各项工作,该收回的要收回,是谁的职责谁承担。同时,安监等专业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用专业的人、专业的手段管理好、服务好专业的事情。

  社区256项工作事项构成 

  《社区党委工作事项清单》包括组织领导、服务群众、自身建设等三大类共34项工作事项。

  《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包括自治共建和社区服务两大类共33项工作事项。

  《社区工作站工作事项清单》包括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两大类共189项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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