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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28日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司法局将集中颁发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第一批(不含2019应届本科毕业生,港澳台考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发证时间

  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二、集中发证地点

  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三、领证窗口分配

  证书编号后四位2231-2700到41号窗口领取;

  证书编号后四位2701-3200到42号窗口领取;

  证书编号后四位3201-3700到43号窗口领取;

  证书编号后四位不在以上范围的人员到44号窗口领取。

  请提前查阅《2019年第一批深圳市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号编号一览表》确定本人证书编号后四位,到窗口领证时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四、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如已遗失,请在领证时在签收表“遗失受理单”处签名确认。

  五、其他

  (一)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二)因故未能在集中发证时间前来领证的人员,请在计划领证前拨打市行政服务大厅电话88127497、88127791或深圳市司法局电话83053807,明确零散领证地点并前往领取。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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