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司法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调解一线

【龙岗调解一线(第17期)】婚姻出问题 调解解难题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30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案情简介】陈某与黄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核心家庭,两人均是公司高管,夫妻双方平时工作压力较大,晚上下班回家后偶尔会因为琐事发生争吵。2020年9月22日19时许,陈某下班回家后一直躺在沙发上玩手机,小孩丢在旁边任其玩耍,黄某加班回家后对玩手机的陈某进行了指责,问其为何只顾着玩手机饭都不做,以至于自己加班饿着回来饭都没得吃,小孩也不管,陈某称自己晚上与朋友有约,不想做饭。随后黄某大怒,争吵中陈某对黄某进行了殴打,随后黄某报警,双方被移交至坂田派出所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员在告知双方调解原则、调解纪律、调解程序后,受理了该案件,予以调解。

  【调解经过】调解员首先向双方了解了调解的诉求:妻子黄某称她已经不是第一次遭受家暴了,之前经常会因为发生争吵而遭受陈某的殴打,但想着还有孩子就一直忍气吞声,自己辛辛苦苦上班赚钱是为了孩子,为了能让这个家过的更好,也希望陈某能理解她;丈夫陈某称平时饭都是他做的,小孩上学也是他接送的,他不希望黄某早出晚归,只希望黄某能多花点心思在家里,不要老是忙于工作而忽略了家庭。鉴于双方感情基础较好,又都有继续过下去的意愿,调解员对其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细致的分析双方不妥之处,指出作为妻子的黄某应多把精力放在家里,不要忙于工作而忽略家庭,而应该协调好工作与家庭,争取两者做到平衡,要让丈夫跟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作为丈夫的陈某也应多关心妻子,要体谅妻子加班的辛苦,多照顾一下妻子的感受,在家里要有所担当,不能一吵架就使用家庭暴力。同时,调解员也给双方积极的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希望双方互谅互让。

  【调解结果】通过调解员的努力劝解,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今后会多加注意,陈某也当场向黄某进行了认错道歉,最终双方心平气和的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面带微笑的离开了调解室。

  【案例点评】本案是一起较为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成员之间闹矛盾,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可避免的。但若不及时加以引导调处,可能会使夫妻矛盾加深,家庭暴力升级,不仅会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家庭破碎,甚至会导致更加严重的恶性事件的发生。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