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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社矫之声(第38期)】发力制度优势,提升监管力度——龙岗区司法局依法依规推进社矫工作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30日 来源: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做好龙岗区社区矫正工作,避免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近日,龙岗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并印发《龙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工作指引》《龙岗区司法局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指引》《龙岗区司法局延伸管教警察值守制工作指引》,确保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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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印发请销假工作指引,完善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制度。为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及“未请假离深”情况的监管,龙岗区司法局除了联合街道司法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化核查工作、不定期开展微信实时定位或钉钉打卡抽查工作以外,还结合龙岗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细化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工作制度,在社矫对象外出请假事由和审批程序、请假外出期间的监管工作、请假案卷的形式内容、其他情形的处理,对违规违法情形的处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进一步完善了龙岗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制度,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

  二是印发监管工作指引,规范暂外社矫对象日常监管制度。截至2022年3月,龙岗区在册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矫正对象人数为全市之首,矫正对象情况复杂、执行刑期较长,为进一步做好龙岗区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该类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龙岗区司法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中涉及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内容汇总形成《龙岗区司法局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指引》,此外,龙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要求每个街道司法所指定1-2名工作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司法矫正社工负责本街道的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责任到位,避免出现工作漏洞。

  三是印发值守制工作指引,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有效监管力度,加固监管薄弱环节,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自2018年5月起至今,已陆续从深圳监狱、深圳市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抽调9名人民警察延伸参与龙岗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解决了龙岗区社区矫正日常用警难题。现为充分发挥延伸管教警察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地推进我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龙岗区司法局组织延伸管教警察成立值守工作组,每月由1名延伸管教警察轮值担任组长,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区性的集中点验工作,协助街道司法所开展信息化核查工作,通过集中性点验和个别性谈话的方式提高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质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在下一步工作中,龙岗区司法局将不断探索完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宽严相济,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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