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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社矫之声(第23期)】龙岗区司法局全体司法矫正工作人员落实《社区矫正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学习交流会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8日 来源: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已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相关的配套法规也陆续印发实施,在7月1日我局举行的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配套法规实施及信息化核查终端工作交流部署会后,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促使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更上一层楼,我科积极落实汉平局长部署的相关工作,于2020年07月07日召开了落实《社区矫正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学习交流会,来自全区11个街道司法所的司法矫正工作人员及各相关机构督导或负责人齐聚一堂,对《社区矫正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开展了一次深入的探讨。区司法局副局长刘仕能出席此次学习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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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流部署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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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人主持会议,并对《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逐条逐项进行交流讨论,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并提出基层工作中的难点疑点,社区矫正管理科对此都做出了回复。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学习交流会及时且重要,有信心做好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此次学习交流会提高了工作人员总体认识,拉近距离,加强了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识,为我区社区矫正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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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司法局副局长刘仕能对本次学习交流会进行工作部署,对各街道司法所为稳步推进龙岗区社区矫正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以及对工作表现给予肯定,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法》出台的重大意义,领会7月1日司法局《关于落实相关配套法规实施及信息化核查终端工作交流部署会》的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主动性,要加强研究、熟练掌握、正确理解、准确实施,杜绝一知半解。二是要认真落实,严格执法。工作人员要根据《社区矫正法》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三是要创新模式,提高质量。工作人员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依照《社区矫正法》及配套法规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继续探索创新我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模式,提高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四是要加大力度,继续宣传。工作人员要结合司法行政其他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鼓励引导群众主动支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形成教育监管合力,维护矫正安全。五是要加强管理,提升能力。社工机构要协助社区矫正管理科及各街道司法所加强对全区40名司法矫正工作人员及3名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其业务能力、专业技能、素质等方面的提升,降低社工的流失率,保持人员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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