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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按相关法律规定怎样享受医疗期待遇?

发布时间: 2008年10月2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答:应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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