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此你单位要求员工工作12小时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