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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孩在学校被别的小孩打伤了,问该找学校赔偿还是找对方的家长赔偿?

发布时间: 2008年10月2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你说的情况不是很明确,就所说的情况,可以找对方的监护人赔偿。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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