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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的居住地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答:居住地一般是指社区矫正人员能够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所所在的县(市、区、旗)。居住地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社区矫正人员有固定居所,由其本人或者与亲友共有、承租,或者其他人、单位愿意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社区矫正人员能够在此居所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2、社区矫正人员在居住地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或者有亲友、其他人、有关单位为其提供生活保障。不能确定居住地的,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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