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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借用中 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要担责?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2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现在有车的人越来越多,借车的人也不少,但对借车过程中,出借人即车主的风险却并不清楚。

  那么,借车给朋友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案例】

  1.小林将刹车有问题的车借给小刘,且未告知小刘车辆情况,结果,小刘在用车过程中,因刹车失灵、车速过快等原因,将他人撞伤,小刘负事故全部责任。

  2.小刘向小林借车,小林明知车辆转向灯坏了、喇叭失声,此时还将车子借给小刘。小刘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因为刹车突然失灵,撞上等红灯的前车,造成前车损毁严重,小刘负事故全部责任。

  3.小刘告诉小林其驾驶证被吊销了,向小林借车,找他有驾驶证的兄弟代驾。小林再三告诫小刘,你不能开车,只能你兄弟开。小刘满口答应。但,小刘那天因朋友发生意外,向他紧急求助,就直接开车去他朋友那,结果在路上撞伤一路人,小刘负事故全部责任。

  【律师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如出借人已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在整个借用过程中不存在过错的,则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出借人不需对外承担责任,相关责任在保险赔付外,不足部分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又只有在车主明知或应知车子有缺陷,且该缺陷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时,车主才会被认定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

  1.小林明知车辆有缺陷,隐瞒情况,将车借给小刘,且之后,因该缺陷发生交通事故,小林对事故的发生存有过错,应当承担事故责任。

  案例

  2.虽然小林出借的车辆存有问题,但小刘在用车中,并非由已有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是临时出现的其他问题导致,小林本身无过错,故小林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案例

  3.小林在借车给小刘使用中,已尽到相关的注意义务,小林无过错,无须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小刘自行承担。

【律师特别提醒】

  车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使用人无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知道或应当知道使用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及其他过错行为的,在借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都将会按其过错程度被判承担相应的责任。

  车主借车给他人使用,在被认定为有过错的情况下,关于保险赔付不足部分,法院会根据车主的过错程度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般为次要责任,例如不足部分的10%到30%之间。在车主无过错的情况下,理论上车主无须承担责任。但实践中只要发生事故,车主就会被列为共同被告,卷入诉讼,造成诉累。

  因此,对于是否借车,车主一定要慎重考虑,以免无故中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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