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13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第一部分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二、机构编制情况

  本单位设19个科室,其中事业单位1个。单位实有人数284人,其中行政编实有人189人,事业编实有人8人,雇员实有60人,临聘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龙岗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对于叛国罪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免于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教育及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一、2015年部门预算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5年预算总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预算收入8795万元,相比2014年减少1354万元,下降比例为5.42%。具体为:财政预算拨款(补助)8261万元,上年结转535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支出8795万元,相比2014年减少503万元,下降比例为5.42%。具体为:基本支出6964万元,项目支出1831万元。

  其中,单位的支出项目有:

  1、基本支出:69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97万元、基本公用支出定额719万元、基本公用支出非定额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6万元。

  2、项目支出:1831万元,其中:

  1、办公大楼修缮64万元。

  2、其他一般管理事务320万元。

  3、办公设备购置41万元。

  4、查办和预防犯罪100万元。

  5、公审监督360万元。

  5、侦查监督170万元。

  5、控告申诉100万元。

  7、政法转移535万元。

  8、信息化建设62万元。

  9、装备配置80万元。

  (三)三公经费

  2015年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143万元,相比2014年减支144万元,下降比例为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支/减支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  1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支1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3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支13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车辆减少。

  第三部分附表

  一、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名称: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单位项目(收入)

2015年预算数

单位项目(支出)

2015年预算数

一、财政预算拨款(补助) 小计:

 8260

一、基本支出小计:

 6963

财政拨款

 8260

人员支出

 4597

教育费附加

 

基本公用支出定额

 719

罚没办案经费

 

基本公用支出非定额

 842

纳入预算管理的一般非税收入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05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

 

 

 

 

 

 

 

二、财政专户拨款小计:

 

二、项目支出小计:

 1832

纳入专户管理的一般非税收入

 

机构运行保障类项目

 1831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

 

重点民生事业类项目

 

三、其他收入

 

一般事业发展性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8260

本年支出合计:

8795 

 

 

 

 

四、上年结转

 535

三、结转下年

 

五、动用单位自有账户结余

 

 

 

收入总计:

 8795

支出总计:

 8795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5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计

公共财政预算

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

其他收入

上年结余、结转

总计

8795 

8260 

 

 

 

535 

基本支出

6963 

6963 

 

 

 

 

人员支出

4597 

4597 

 

 

 

 

基本公用支出

719 

719 

 

 

 

 

基本公用支出非定额

842 

84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05 

805 

 

 

 

 

项目支出

1831 

1296 

 

 

 

535 

一般管理事务

424 

424 

 

 

 

 

信息系统维护与开发

62 

62 

 

 

 

 

装备配置

80 

80 

 

 

 

 

政法转移(办案费)

210

 

 

   

210

政法转移(装备费)

325

       

325

公诉和审判监督

630

630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00 

1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4年

287

 

 20

 

267

2015年

143

 

 10

 

133 

注:因我区公务用车改革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口径变化不存在年度间的可比性。

  龙岗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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