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2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广大市民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积极举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公布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755—12309,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并提供线索。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0755—12309

  举报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10号 检察院一楼检察服务中心

  鼓励广大市民对以下16类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积极举报: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以“无抵押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垄断一定区域内废品收购、“黑煤气”的黑恶势力;

  11.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教唆、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

  12.在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扣押金的黑恶势力;

  13.恶意插手医疗纠纷,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疗机构造成负面影响,并从中牟利的黑恶势力;

  14.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5.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16.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其他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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