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钧瑜等26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按期转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以下26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按期转正,人员名单如下:

  政治部:梁丽瑶

  第一检察部:陈钧瑜、卢舒玲、刘莹珊、李志刚、何文娟、袁梓轩、钱俊华、梁帼虹

  第二检察部:刘可、陈晓敏、陈雅宜、聂晨、唐宇玲、黄朝嘉、章昊楠

  第三检察部:孙星晖、扶微霖、陈燕玲

  第四检察部:董银

  第五检察部:方玉莹、邱志镔、何勇东

  综合业务部:孔乔、丘丽丹、黄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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