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加大取保候审案件监督力度 建立问询制度保证廉洁办案

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0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加大取保候审案件的监督力度,规范保证人和嫌疑人行为,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今年出台了贪污贿赂案件取保候审检察长问询制度(以下简称问询制度),该制度实施两个月以来,已收到较好效果。

  据介绍,该院出台的问询制度是指反贪局在办理贪污贿赂案件过程中,对决定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由检察长对保证人或犯罪嫌疑人家属就办案过程中是否廉洁进行问询,并通过问询告之保证人、犯罪嫌疑人家属要守法自律,遵守有关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配合检察机关顺利进行诉讼。该院对问询制度的适用范围、问询时间、问询的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问询内容主要涉及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保证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是否自己或委托他人向办案人请客送礼,告知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和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问询,旨在约束办案人、犯罪嫌疑人、嫌疑人家属和保证人的行为,保证取保候审适用规范。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问询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在于,杜绝办案人员以取保候审作为条件,向嫌疑人及其家属索要好处,有利于保证队伍依法办案、廉洁办案。同时,防止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打着检察院的旗号招摇撞骗,杜绝办案人员因受社会不正之风影响而被质疑公正的可能性。此外,进一步强化保证人的职责义务,督促保证人充分履行保证义务,保证犯罪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据悉,问询制度实施两个月来,已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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