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协作共筑大鹏旅游法治堤坝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扬合作之帆,掌共赢之舵。为进一步加强大鹏新区旅游业执法工作,促进规范执法,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平安大鹏、法治大鹏建设,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与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近日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大鹏新区旅游业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检察公安合力优化深化工作衔接机制,共同护航新区旅游安全大局。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芳,大鹏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丁萍,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大鹏检察室及大鹏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活动。

  座谈中,丁萍书记代表大鹏公安分局对赵芳副检察长一行表示欢迎,对龙岗区检察院一直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双方能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特别是请检察机关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加强指导和帮助,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治安环境,为构建“美丽大鹏、法治大鹏”保驾护航。

  赵芳副检察长在座谈中指出,《备忘录》内容是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新区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工作大局、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问题、提升区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新区执法司法质效的创新举措。检察机关将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健全深化衔接机制:

  一是要强化政治站位,凝聚协作合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扛起属地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深刻认识加强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是有效打击旅游业违法犯罪、整治违法行为的有力抓手,为守护新区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二是要强化主责主业,发挥互补优势。聚焦新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优化旅游业营商环境等领域,探索监督办案规则,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监督一体化、办案集中化、治理协同化,实现刑事追究、执法监督、权利救济、公益保护并举。

  三是要强化建章立制,提升协作成效。要健全完善常态化会商机制,不断健全便捷的双边信息共享机制。针对检警共同关注的办案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加大对新区全域旅游环境的惩治力度,助力形成依法惩治犯罪的合力,推动衔接工作向纵深发展。

  据悉,《备忘录》是双方在依法惩治新区旅游业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针对执法办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全市首创探索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在旅游领域工作衔接机制,涵盖了联合执法检查、重大案件通报、复杂案件研讨、人员交流学习、开展法治教育等方面。活动座谈会上,双方就如何落实落细《备忘录》进行深入探讨,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旅游安全领域案件、引导规范取证等问题充分交流,并就加快实现涉旅游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规范类案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促成监督端口前移等问题达成共识。

  下一步,龙岗检察机关将以落实《备忘录》为契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强化调研成果和检察实践相融合,积极谋划区域特色检察新思路,探索旅游检察工作新举措,不断深化法律监督新格局,驱动检警协作机制优势转化为新区旅游业治理的效能提升,勇当“旅游检察”深圳样板的探路者、先行者,为新区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持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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