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次!“林长+检察长”携手共护“生态绿”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8日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青峦叠翠渺无际,碧水周流天地间。海风轻拂冬日的鹏城,小寒已至,龙岗区检察院会议室里却暖意融融。1月10日下午,龙岗区检察院联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以下简称“龙岗规资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以下简称“大鹏规资局”)举行《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签约仪式,8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到场见证签约仪式。龙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李荣斌,龙岗规资局局长周庆华,大鹏规资局局长李志辉,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锐意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活动由黄锐意主持。黄锐意首先解读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他表示,协作机制将坚持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法治思想与依法治理、协同联动与共建共治3个工作原则,涵盖了案情通报与信息互通、线索双向移送和案件衔接、联席会议会商、联合专项治理、涉林领域协同治理、重大公共事项介入、生态替代性修复、联动普法宣传和互动交流8项协同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形成履职合力的方式及措施。

  签约仪式上,龙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李荣斌与龙岗规资局局长周庆华、大鹏规资局局长李志辉分别签署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

  随后,龙岗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龚阳通报区检察院涉林地案件办理情况,就率先探索新型办理案件模式、借助社会力量拓宽涉林公益诉讼线索来源等亮点工作和相关典型案例向与会人员进行介绍。现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就协作机制和检察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热烈交流,纷纷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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