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丨警惕舌尖上的新型毒品——“邮票”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3日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1年12月以来,何某、吴某协助上家在国内分销毒品“邮票”,二人根据上家的指示,通过快递网点邮寄的方式,贩卖毒品“邮票”,非法获利约6000余元。现查明,已贩卖的“邮票”涉案毒品为0.17克,现场缴获尚未贩卖的“邮票”涉案毒品为2.85克,合计3.02克。经鉴定,涉案“邮票”均含有麦角二乙胺成分。龙岗区检察院对何某二人以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龙岗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这种俗称“邮票”的新型毒品含有麦角二乙胺(LSD)成分。根据《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麦角二乙胺(LSD)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目录,是致幻剂药物的典型代表,被我国列为一类精神药物严格管制。LSD是一种半人工合成致幻剂,无色无味,极易被人体吸收,其致幻性强,持续时间长,容易成瘾。此种受管制的精神类药品在非医学用途被滥用即为毒品。

  毒品善伪装,千万别上当。吸食“邮票”毒品属于吸毒,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而且一旦吸食容易出现精神分裂和强烈的幻觉,过量吸食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极大地损害身体健康。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此类含有LSD的“邮票”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毒品,任何非法生产、买卖、持有该毒品的行为,都有可能构成制造、贩卖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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