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实名注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男子获刑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28日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郑某是深圳市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是L公司的外包公司,日常工作就是接收公司的派单然后上门给客户进行实名注册。实名注册是指对用户资料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正当使用实名注册是为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建立完善可靠的互联网信用基础。

  郑某的这份工作虽然琐碎,但却是实现管理网络秩序的无名英雄。然而为了获取不当利益,其加入了许多电信行业的群聊,并且在有人宣传的时候,主动添加对方为好友,随后郑某在2020年6月被一个叫“尿尿爸”的微信好友拉入一个微信群,正是这个微信群让郑某走入了犯罪的沼泽里。在这个微信群里有两种人,一种是给群里发客户已经实名制的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的;另一种是拿到手机号和验证码后马上去注册京东、淘宝、抖音等软件的。只要郑某将收到的验证码发回到微信群里,一次就可以获得5-7元的好处。自此,郑某利用上门为客户实名注册的机会,在客户眼前“神不知鬼不觉”地实现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经统计,直至案发,郑某共向上家提供了约1500条客户手机号码,获利12364.5元人民币。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对郑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郑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当前手机App存在过度采集个人信息的趋势,这导致不少不法分子利用实名注册谋取不当得利,公民在实名注册办理业务时,务必要做好个人信息的防护,在发现被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以向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部门等进行投诉举报,并且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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