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
信息公开
>
机构设置
>
机构概况
索 取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龙岗政府在线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名 称: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职能
文 号:
主 题 词: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职能
来源: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姓 名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职能
职 务
工作分工
机构职能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办公电话
0755-28958268
传 真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10号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518172
【
返回顶部
】
【
打印页面
】
【
关闭本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