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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他是“代购”?其实他是……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26日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生活越来越便利,想吃什么,想买什么,只需要在手机上轻轻一点,货物就能直接送到家里。但是,一些犯罪分子也盯上了这一点,他们潜藏在网络,活跃在微信朋友圈,寻找着“猎物”……

  近日,冒充“海外代购”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欧某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欧某为了赚钱,一边在百度贴吧“广撒网”,发布代购信息,引诱别人加其为微信好友,一边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国外旅游图片,制造经常去国外,能够代购海外商品的假象。被害人范某曾因工作招聘与欧某豪有一面之缘,范某想换手机,正好在欧某的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二手iphone11的贩卖信息,遂与欧某讲好以4000元人民币的价格交易。范某先后分4次将4000元人民币转账给欧某,欧某收到钱后却迟迟不发货,范某意识到被骗后,警告欧某退款,欧某却置之不理,范某无奈之下报警。

  公安机关随之将欧某抓获,发现欧某原来是个老手,早在两年前就开始冒充“代购”诈骗,现已查明的诈骗犯罪事实就有11次,假称代购的物品有名牌化妆品、游戏机、书籍、运动鞋等等,诈骗金额从人民币100多元到几千元不等。欧某的账户因被举报“封号”,就让朋友刘某帮忙收款,刘某以为只是单纯帮忙,后来才发现被卷入骗局。欧某被抓获归案后,还诬告刘某是其诈骗同伙,后公安机关查明真相,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当下,网购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之而来的是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

  1,犯罪分子通过发布虚假的旅游信息,把自己包装成经常往返国内外的“海外代购”。

  2,犯罪分子通过微信朋友圈或者在网络上发布代购信息,等待被害人“上钩”。

  3,先收取小部分“订金”,然后假装去采购被害人指定物品。获得被害人信任后,假称收取全款就发货,待被害人支付全款后,将被害人“拉黑”。

  4,部分犯罪分子收取全款后确实会发货,但是发的却是“假货”。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提醒您:

  一、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微信交易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

  二、保留购买物品的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购买凭证。

  三、保留银行、支付宝、微信支付凭据,确保接受汇款的账户与卖方身份一致。

  四、用自己的账户帮助朋友收款、取款时要留个心眼,避免被犯罪分子蒙蔽。

  五、发现被骗,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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