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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月大男婴被拐14年后回家了

发布时间: 2014年01月2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孟广军 汪林丰

  庞莉霞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副科长。2004年参加工作以来,她办理过各类案件1400多宗,有新华社等央媒关注报道的黄某受贿案、沙壆社区系列受贿案等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她热爱生活,热爱运动,热爱旅游,喜欢羽毛球的挥汗如雨,喜欢瑜伽的心灵宁静,更喜欢“伪驴”途中感悟真实的生活。

  案件回顾

  “儿子,你在哪里?”秀秀又做噩梦了,她哭着醒来呆坐在床上。“又想孩子啦?”强子起身看着啜泣的老婆,抽出了一张纸巾递过去,这一串动作他已经做了14年了。

  上个世纪90年代初,这对福建的夫妻怀着美好的梦想,来到深圳龙岗附近打工赚钱。尽管生活艰难,但儿子小豪的出生,给这个贫困的家增添了不少欢乐。然而,一件大事彻底打碎了整个家庭的幸福。

  1999年7月30日早上,秀秀像往常一样出去打水,回来后发现5个月的儿子小豪不见了。打水不过5分钟的工夫,“儿子就不见了。”强子立即跑到派出所报案,然而由于当时的条件所限,一直未能找回被拐卖的小豪。

  这些年,秀秀一直沉浸在痛苦中无法自拔,“如果我不出去就没事了,如果我锁上门就没事了,如果我多留点儿心就没事了……”她觉得自己能够早一步,或许就能预防悲剧的发生。

  后来,秀秀想起,儿子丢失前的一个月,忽然来了一个新邻居,他经常有事没事地过来帮忙,有时候还给孩子带好吃的,慢慢地两家就熟悉起来。秀秀回忆说,“小豪丢了,邻居也失踪了”,看着她疯一样地满世界寻找着孩子,旁边的店老板同情地告诉她:“我看到你的邻居抱过孩子”。没想到,小豪这一丢,就是整整14年。

  检察官手记

  2012年底,小豪被拐卖的案子有了眉目,当年参与拐卖活动的已有人落网。案件虽然侦破了,孩子依然没有找到。在审查起诉阶段,有两名犯罪嫌疑人直接翻供,特别是直接实施贩卖行为的女子小丽,她强硬地口口声声称:“我不知情,根本没参与拐卖行为。”

  嫌犯戴罪立功找回孩子

  作为案件的承办人,我希望被拐的小豪早日回家,对案件的证据我加强审查,也和被害人、侦查机关积极沟通联系。我决定对小丽以情劝解,一开始她表情冷漠,抱着侥幸的心理想逃避,一口咬定自己是无辜的。当我说到“你也是一位母亲,有一个和小豪同岁的孩子,如今你见不到孩子是什么心情?如果是你的小孩丢失了,你该是多么难过。”此时我分明看到小丽眼里闪着泪光,可能是惧怕法律的惩罚,她最终还是没有开口承认。

  案件经过两次退回后补充到必要的证据,龙岗区检察院检委会做出起诉4名犯罪嫌疑人的决定,依法认定4名嫌疑人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情节恶劣,建议法院从重判处。当小丽收到量刑建议,看到自己将可能要面临10年至11年有期徒刑时,忽然情绪激动起来:“我要将功赎罪,我现在就带你们去找孩子。”

  原来,居住在龙岗的本地人陈阿婆,因她3个子女生的都是女儿,成为她的心病,迫切想收养个孙子。有一天,她闲逛时看到小丽夫妻正逗着刚出生的孩子笑,不由得出了神,上前和他们搭讪聊天:“哎呀,孩子真可爱,可不可以卖给我做孙子啊?”小丽夫妻不肯将自己的孩子卖给陈阿婆,得知此事的一伙老乡,联合这对夫妻合计起来,准备拐卖个小孩赚钱,并成功偷走了小豪,以2万余元的价格卖到了陈阿婆家。

  公安机关再次押解小丽来到犯罪现场,事隔多年,街道的场景都已经改变,但她还是指出了地址。如今的陈阿婆已有点儿老年痴呆,无法说清当年发生的事,不过陈家亲友都知道这个隐藏了14年的秘密,小豪的确是抱养的孩子,此时的他已经由一个5个月大的男婴,成长为一个阳光少年。

  又一个家庭面临离别

  小豪的失而复得,也带来两家人的伤痛。强子夫妻这些年生活在无休止的心痛中。小豪养父母一家将小豪视如己出,14年前小豪与亲生父母的离别,如今又是另一份亲情的离别。陈阿婆当年苦心想得到的“孙子”,如今仍然要回到别人家里。陈阿婆一家已经将小豪当成自家的孩子,可是这背后却承载着李某夫妇14年的血与泪。

  根据DNA的鉴定结果,小豪的确是强子夫妻的儿子。2013年7月底,被拐卖了14年的小豪回到了亲生父母的怀抱,这个结局让我觉得非常欣慰。(本案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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