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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检群英荟】做工作中的有心人——龚阳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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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责任心办好案件

  龚阳,龙岗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主任检察官。广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侦查人才库成员。

  从检20年,龚阳在反贪部门干了15年, 5年前调整到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巧的是,这两个部门一开始都不是他的兴趣选择,但龚阳认为,兴趣可以改变,责任不能推卸,要干一行爱一行。实际上,他还做到了“精一行”。他所办理的反贪案件100%作有罪判决,曾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分别被央视法治频道和最高检专题宣传。他到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仅两年多,即代表深圳市参加全省首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以总分第七的成绩获一等奖。

  龚阳目前主要负责刑事执行检察新业务,重点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他告诉记者,减少不正当或不必要的羁押,对保护人权、实现司法公正具有深远意义。例如在办理樊某一案中,樊某称1岁多幼儿无人照看,且患病需尽快手术。为核实情况,龚阳到龙华区多方走访调查,最终证实樊某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幼儿的唯一抚养人,根据樊某悔罪等情况,遂建议公诉部门变更其强制措施,又将情况向法院反映,最后樊某被判处缓刑,及时返家照顾幼儿。

  龚阳认为,法律并不远离情理,办案适用法律时,结合常识、常理、常情,既彰显司法权威,又传递法律温暖,老百姓更满意。

  用感恩心服务好群众

  文明执法,和谐办案,争取良好的社会效果,是司法人员的价值追求。龚阳认为,作为窗口、一线、基层的司法人员,更要注意态度、言行,维护形象。龚阳在与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约见、接访过程中,坚持给予尊重、真诚、耐心,把握“3个几分钟”——几分钟耐心听取反映、诉求,几分钟认真解释法律政策,几分钟如实介绍工作流程、进展。即便没有帮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他们都非常感动,对司法机关充满感激。

  “其实这些都是我们作为公职人员应该做的,上级要求我们‘为人民服务’,其实并非高大上或者不可实现的,做好本职工作就是最大的‘为人民服务’。”龚阳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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