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刘智勇同志任职的议案和关于提请朱玉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以上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刘智勇为龙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玉华为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陈少雄现场为刘智勇、朱玉华颁发了任命证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当天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草案),并通过了《龙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