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11月23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龙岗区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深圳市龙岗区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龙岗区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少雄,副主任杨钦星、刘晓杰、郭雁通、杨锦科、李一坚、林建忠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刘智勇,大鹏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峰,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刘高葆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2017年,龙岗区政府及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深入推进国有资产改革,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截至2017年底,全区国有资产较上年增长19.86%,总体表明,全区国有资产较好地实现了保值增值,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据了解,这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颁布后,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国资”报告,并在全市率先晒出“国资”家底。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提请任命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任命龙岗区11个街道和大鹏新区3个办事处共112名同志为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委员,现场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集体就职宪法宣誓仪式。

  设立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是龙岗区落实中央和省、市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在区委的高度重视和大鹏新区党工委的大力支持下,此次各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委员一次性全部任命到位,意味着全区人大组织建设又向前推进了重要一步。对此,陈少雄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全体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街道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街道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街道人大工委的积极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水平,着力推进街道人大工委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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