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1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1月10日下午,龙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市人大代表辞职补选事项、个别选举区人大代表和代表出缺情况报告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少雄,副主任杨钦星、刘晓杰、郭雁通、杨锦科、李一坚、林建忠出席会议。副区长陈广文,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高葆,区人民法院及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按照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市人大代表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补选7名同志为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将其代表资格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当天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选举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各街道(办事处)23个选区于2019年1月4日个别选举33名龙岗区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各选区在选举中的各项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选出的33名代表当选资格有效。

  昨日下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等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少雄,副主任杨钦星、刘晓杰、郭雁通、杨锦科、李一坚、林建忠参加会议。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贯彻审查监督刚性要求,高质量完成规范性文件梳理任务,探索适时提前介入审查方法,注重提升备案审查水平,共对区政府报送的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审查内容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泥头车安全管理、临时救助等方面,均能够遵循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机关没有超越法定权限增设自身权力或违法设定他人义务,相关规定也没有出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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