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龙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定区人大换届选举有关事项如下:
一、龙岗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选举日由龙岗区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二、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区人大常委会或区选举委员会依法进行分配。
三、设立龙岗区选举委员会,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设办公室,办理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宜。各街道办事处设立选举工作办公室作为派出机构,承办区选举委员会交办的有关选举事宜。大鹏新区设立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联络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28日